关于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05-26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983

各有关单位:
  2009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人文、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验收等方面工作分别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技[2005]211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2009年省教育厅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3、2009年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团队建设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需要进行,着重放在理论创新、学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上。特别是应针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我省建设新农村,加快现代工业化进程和文化强省、高教强省建设所提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确定研究项目。
4、2009年度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哈大齐工业走廊和东部煤电化建设相关的方向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申报要求
1、根据要求,公司教师可以申报指导项目。
2、人文重点项目限已列入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以上研究基地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与该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人员,项目完成后应当是本研究基地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每个重点研究基地限额1项,并由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合签署意见。
3、科技重点项目限已通过验收正式开放运行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申报的项目必须与该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实验室的主要研究人员,项目完成后应当是本实验室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每个重点实验室限额1项,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
4、现正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和科学技术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在研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09年度省教育厅项目。
5、现正承担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09年度省教育厅项目。
6、对于申报项目达不到本级立项要求的,原则上将不再放到其他等级中参与评审。
7、详细申报要求请登陆黑龙江省高校科技网
三、校内申报要求
1、今年申报仍然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材料申报同时进行,各有关单位于6月2日前将形式审查合格后的申请书一份(含电子版)送交科技处高新办,学校6月4日返回,网上在线申报由学院科研办统一在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高校科技网"的科研项目栏,申报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6日上午12时(登陆用户名、密码学院科技办可向科技处高新办查询)。网上未能正常申报完成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申请书必须注明项目的所属学科。
2、申报书面材料的时间为:6月9日下午4时前,指导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过期一律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需对所报项目进行保密审查,将审查表一并报送科技处高新办。
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筛选和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仲崇娜
电话: 0451-82519625、82569972    
 



附 件: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指导).doc;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 .doc; 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指导).doc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doc 
附件